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 張樂)“同病不同價,能差300倍;問診不細緻,上來就化驗;程序不規範,盲目開處方;不問診開藥,屬違規行為;狂草寫處方,中西藥同開;治普通感冒,問診多科室;導診不完善,找醫生費勁;醫藥品價格,多高於藥店;醫院化驗單,各家不互認;節假日看病,比平時更難。”
這個名為《醫療服務“十宗罪”》的順口溜,源自2006年9月至11月間,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遼寧、陜西等11省市消協,組織的一次醫療服務消費調查。在來自全國的761位消費者的參與下,消協共對全國178家醫院(公立醫院125家、私立醫院53家)的服務進行了878人次調查。並曝光了醫療服務的這“十宗罪”。
“這醫療服務的‘十宗罪’,無一不是行醫行為不規範造成的。”身處醫療衛生一線的全國人大代表、浙江台州醫院院長陳海嘯説,這個順口溜形象地揭示了目前我國醫療界普遍存在的弊端,大大加劇了百姓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出現。“有人在比較西方發達國家與我國醫療行為時説,在美國一家醫院,一個科室有十個醫生會來自十個學校,但在看一個病時只有一張同樣的處方;而在中國一家醫院,一個科室有十個醫生會來自一個學校,但在看一個病時會有十張不同樣的處方。人們在痛斥的同時是否想過,為什麼我國的行醫行為不規範會如此嚴重?”陳海嘯認為,除了部分醫務人員的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有待提高外,造成行醫行為不規範的原因還有很多。各地生活就醫習慣差異大、經濟發展水平不一、醫務人員知識技術水準良莠不齊,加上醫學本身存在的同病異治現象……這些都在客觀上導致了行醫行為不規範現象的存在,加上近年來各種市場需求的推動,醫療行為監管不力,醫院過度講求經濟效益,更進一步加劇了行醫不規範行為的産生。
如何減少並杜絕上述的“十宗罪”,讓老百姓儘量少花錢看好病?陳海嘯代表認為,除了提高醫務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從醫道德,規範醫院的發展方向、促進醫療體制改革,實行醫藥分家等措施外,最重要的是率先制定一個作為行醫治病標準的疾病診療指南。“眾多發達國家的經驗證明,它是規範一個國家行醫行為的前提。”另一方面,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在實際工作中也急切需要這樣一套具有一定法理作用的臨床指導手冊。
病史如何採集?不同的症狀該做些什麼檢查?診斷要點是什麼?如何鑒別診斷?治療原則、療效標準、出院標準是什麼?在陳海嘯的設想中,指南應涵蓋常見病、多發病、疑難疾病,遵照循證醫學原則,在臨床路徑、診療計劃或操作環節中按初級、中級、高級職稱劃分各級別人員相應的臨床診斷、檢查、治療措施和療效判斷的職責。“早一天編寫《中國疾病診療指南》,就有可能早一天規範行醫行為、明確醫療質量、放心社會百姓。”陳海嘯認為,明確規定的醫療衛生質量標準,可以規範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確保盡可能合理地檢查,保障醫療安全,控制醫療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