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 鄒聲文、張宗堂)8日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關於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專門規定:“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省、直轄市,應有農民工代表。”這一規定引起了許多人的關注。農民工將通過法定程序進入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無疑將是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中的又一個亮點。
近年來,我國農民工隊伍不斷壯大,目前已有1.5億人,已成為産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的安危冷暖、生存狀況和民主權利,受到人們越來越多的關心和尊重。
農民工進入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將進一步增強全國人大代表的廣泛性。人大代表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越性的重要體現,也是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的本質要求,更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體現。從農民工這個特殊群體選出的代表,步入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履行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權力,參與決定國家的大政方針、重大決策,無疑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不斷發展的最新寫照,也是人大制度不斷完善的最新例證。
反映民意、廣納民言、集中民智,充分體現人民的意志和當家作主的權利,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主要職能所在。農民工長期工作生活在基層一線,讓農民工代表進入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有利於各級政府和黨員幹部改進作風,有利於更加密切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有利於共建、共享和諧社會。
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也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履行職責的重要內容。農民工代表走進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讓他們的意見、建議、願望和要求更加充分地得到體現,有利於使國家的大政方針和一項項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決策,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也有利於各項政策決策得到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上下同欲,共同為和諧社會的建設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