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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新華時評:讓越來越多的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 朱薇)肖揚院長13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表示,2006年對經濟上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及時實施司法救助282581人次,緩、減、免交訴訟費12.11億元。讓越來越多的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正在從鄭重的承諾逐漸變為現實。

    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各種社會矛盾引發的糾紛不可避免,身感自身權益受到侵害的老百姓,開始越來越多地尋求法律途徑維權,這是一個可喜的進步。但同時,如何確保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成為司法為民必須求解的一道現實課題。過去,對困難群眾來説,訴訟費、律師費等較高的訴訟成本,常常可能使他們打完官司後負債纍纍,如果再遭遇上判決“白條”,更是贏了官司輸了錢。

    我國推出司法救助制度後,不僅對困難群眾的訴訟費用緩、減、免,還進一步簡化了審批程序。此外,一些地方法院相繼建立了執行救助基金制度,對生效債權無法兌現且生活困難的權利人予以救濟,使司法救助從訴前、訴中延伸到了訴後,使一大批經濟困難的群眾得到了及時有效的司法救助,他們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維護,司法救助制度本身也贏得了群眾的讚譽。

    當前,這一惠民制度尚有許多亟需進一步完善的地方,如由於困難群眾的廣泛性和複雜性,救助對象該如何界定;救助經費尚未納入財政預算,難以激發法院的內在動力;相關立法還很滯後;救助方式較為單一、操作還不夠規範等。

    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更加有效地保障經濟困難當事人的訴訟權利,這是司法為民的本質要求所在,更是確保司法公正的第一步。人們期盼著,日益健全的司法救助“大傘”,將為越來越多的困難群眾撐起一片公正公平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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