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對推進衛生事業改革發展進行了部署,明確提出了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今年要重點抓好以下四個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我國已基本建立了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框架。主要包括三項制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分別覆蓋城鎮就業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農村人口。此外還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對城鄉困難群眾的看病就醫進行救助。目前的問題是這幾項制度還沒有真正做到全覆蓋,保障水平也比較低。因此,今年這方面的主要任務是:進一步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覆蓋面,重點解決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的醫療保險問題;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擴大到全國50%以上的城市,加快解決非就業人口和老人、兒童的基本醫療保險問題;在全國農村全面推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將籌資標準由每人每年5元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財政對參合農民的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80元,財政有困難的地方可以分兩年到位,並適當提高參合農民的繳費標準,提高新農合的保障能力。同時,要進一步健全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加大對城鄉困難群眾看病就醫的救助力度;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的醫療衛生和健康需求。
二、進一步健全城鄉公共衛生服務體系。要繼續抓好重大疾病防治,落實擴大國家傳染病免疫規劃範圍的政策措施,加大對艾滋病、結核病、血吸蟲病等疾病患者免費治療力度;做好重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強地方病、職業病、精神病防治;進一步做好婦幼保健工作,在中西部地區農村實施住院分娩補助政策,提高婦女住院分娩率,降低孕産婦、嬰幼兒死亡率。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健康促進和教育工作。要強化政府公共衛生管理和投入的責任,合理確定基本公共衛生項目和標準,明確政府的責任範圍。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計劃生育、應急救治、採供血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的公共衛生服務功能,推動建立分工明確、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互動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促進城鄉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三、進一步推進城鄉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在農村,重點健全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分工明確、有機銜接、協調配合的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在城市,重點健全社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動建立城市醫院與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形成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加大全科醫生的培養力度,加強對農村和城市社區醫護人員的培訓,採取相應的政策措施創造條件鼓勵和吸引高素質人才到基層服務,進一步提高城鄉基層的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建立健全城市醫院對口支援農村的制度。公立醫院的改革是當前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今年要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投入機制、服務價格形成機制、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的多種有效形式。鼓勵和促進非公醫療機構發展,積極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參與公立醫療機構的改制和重組,推動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體制。制定和實施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充分發揮中醫藥和民族醫藥在城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的作用。
四、抓緊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品供應保障體系。要按照安全、有效、價廉、中西醫並重和保障供應的原則,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結合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情況,合理確定基本藥物的品種和數量,由中央政府統一制定和發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用制度來保證列入目錄的藥品具有良好的質量、合理的劑型、能夠滿足需要的數量和合理的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用藥和用藥安全,控制藥品價格上漲。制定國家基本藥物使用規範。城市社區和鄉村醫療機構應全部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應將國家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要將國家基本藥物納入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藥物。要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為基礎,建立基本藥物供應保障體系。基本藥物的生産供應,要在政府宏觀管理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用量較少的基本藥品,國家以適當的方式組織生産和儲備,以保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