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吳晶晶、周婷玉)近年我國重性精神病與精神障礙的發病率逐年大幅上升,産生心理問題和疾病的人群也急劇增加。政協委員建議,儘快為精神衛生問題立法,保障廣大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群眾“心的和諧”。 “據衛生部的通報,患精神疾病的人數已超過心血管病人數,躍居我國疾病患者數的首位,已成為我國重大公共衛生問題和社會問題。”廣東省江門市副市長李崴委員説。
山東省中醫藥大學校長王新陸委員認為,我國精神疾病形勢嚴峻的原因有:一是由於工作生活節奏加快,競爭壓力加大,人的各種心理應激因素急劇增加;二是由於大多數精神疾病至今發病原因和發病機理不明,缺乏有針對性的防治措施和手段。
據介紹,由於精神衛生問題涉及多領域、多部門,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均採取了立法的形式,建立起一整套精神衛生健康促進與管理法律制度。但我國至今未出臺精神衛生法,成為世界上少數未立此法的國家之一。
“出臺精神衛生法時機已經成熟。”王新陸説,我國精神衛生法的立法調研和起草工作從1985年起已歷時20餘年,現已形成法律草案文稿。
“目前無論是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的設立、還是精神衛生的管理都積累了較豐富的經驗,為精神衛生法的出臺奠定了基礎。”王新陸説。
李崴説,精神衛生法應確立精神衛生工作中政府的職能及其相應部門的職責;精神衛生的健康促進與宣傳教育;精神障礙者的權益保護與勞動就業;精神障礙的診斷與治療;精神障礙者的醫療看護等。
他同時建議,增加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的數量並提高其服務的質量;全國的三甲醫院都應設立心理醫學或者心理衛生門診,使有心理問題的人可以得到方便的治療;要大力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同時有效地協調精神心理衛生服務機構、綜合醫院、公共衛生機構、熱線電話、學校、媒體、公安等單位和機構,採取有效方案隨時鑒別出高危心理病患人群並將他們轉介到他們所需的社會和心理衛生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