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衛敏麗、崔清新)過去的2008年,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四川汶川特大地震讓人們對“志願者”這個稱謂更了解。如何更好地規範志願服務活動?怎樣保障志願者的合法權益……這些問題引起了全國人大代表、著名歌唱演員譚晶的關注和思考。
去年兩會,譚晶就曾提出為志願服務立法的議案,並以一個志願者的身份,多次到抗震救災第一線慰問演出,同時還參加賑災義演。今年,她再次鄭重地提出了這個議案。
志願服務是現代社會文明程度的標誌。據統計,在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期間,共有150多萬志願者直接或間接地參與服務工作。他們熱情友好、專業細緻的工作在海內外贏得了廣泛讚譽。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有近500萬志願者為災區提供志願服務,在抗震救災史上寫下了光輝的一頁。
“通過2008年抗震救災和北京奧運會,志願服務有了很大的進步,但也暴露出一些不規範之處,需要一個專門的法規來規範它,以進一步促進志願服務的健康發展。”譚晶説。
針對目前我國志願服務管理方面所存在的問題,譚晶表示,目前在志願活動中,存在志願者的權利與義務不明確問題。很多志願者接受相關教育、培訓的機會少,工作中獲得的相應保障少,這些都制約著我國志願服務事業的發展。其次,志願者組織在規範、管理、引導方面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混亂現象。
“經費問題也是制約志願服務發展的重要因素。”譚晶説,“目前關於志願服務的經費管理缺乏明確規定,關於鼓勵企業、團體、個人捐助志願者組織和志願服務項目,缺乏具體的激勵政策。”
“志願者是一種榮譽,更是一種責任。如果志願服務有法可依,相信我們的志願者們積極性會更高,隊伍會更壯大。”譚晶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