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7日電(記者 陳鍵興)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MOU)年初正式生效標誌兩岸金融合作將展開實質運作,兩岸業者均表現出積極姿態,但目前大陸銀行赴臺設立分支機構還有待臺方管理辦法出臺。正在此間召開的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上,兩岸金融合作如何持續穩步向縱深“探路”成為與會人士關注的一項課題。
全國政協委員、招商局集團董事長兼招商銀行董事長秦曉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招行已提出在台灣設立代表處或分行的申請報告,但目前還未得到相關批復。他還透露,招行對在臺設立分支機構功能的定位是服務兩岸經濟活動,包括服務兩岸貿易和項目投資等,主要是從事批發銀行和貿易融資業務。
秦曉説,招行不會與台灣銀行競爭台灣本地市場,目前的準備工作主要是進一步了解兩岸經濟活動的需求,對可能開展的業務進行可行性論證。
記者通過島內財經媒體了解到,對於台灣金融主管部門擬定的3項兩岸金融業往來許可辦法,台灣行政機構日前已完成初審,有消息稱最快可能在一週內對外公告。
事實上,MOU生效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多家大陸銀行都表達過赴臺設立分支機構的意願,中國銀行表示已提交申請。據了解,有多家大陸銀行的研究部門正在對赴臺事宜進行專題研究和動態跟蹤。某股份制銀行研究員表示,兩岸經貿往來日趨頻繁所衍生的大量金融服務需求,將是大陸銀行赴臺設點的主要業務標的。這與秦曉的看法相當一致。
雖然臺方的許可辦法還未出爐,但島內銀行業界加快“西進”的姿態也相當積極。MOU生效後,除7家在大陸設立代表處滿2年的台灣銀行可望升格為分行,台灣最大公股銀行——台灣銀行2月初在上海成立了辦事處,而中信金控、國泰金控、兆豐金控、遠東商銀等台灣銀行業者也在積極與大陸銀行洽談合作事宜。
MOU生效只是兩岸金融合作的一個”起跑點”,如何循序漸進持續向前,下一步的“探路”目標備受關注。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兩岸金融合作正按照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的《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穩步開展,目前正加快安排兩岸貨幣清算機制以及解決人民幣現鈔調運等工作。
民革中央提交的黨派提案之一則針對加強滬港臺金融合作,提出由上海證交所聯手香港、台北證交所聯合編制滬港臺股票指數、ETF(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指數,並互相掛牌,為三地投資者提供新的投資産品,使三地企業分享資本市場利益。
提案認為,應大力推動滬港臺三地金融企業和金融機構在資金、技術、創新、人才、監管等方面開展全方位合作,以共同提升國際競爭力。提案還建議:建立滬港臺徵信平臺和合作機制;建立滬港臺金融風險控管合作機制;加強金融行業基礎協調,注重跨境對接;放寬限制,促進高端人才流動;實施滬臺貨幣便利化兌換措施;積極探索離岸金融業務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