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要全面貫徹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決策和部署,緊緊圍繞“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中心任務,按照“穩糧保供給、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統籌、強基增後勁”的要求,鞏固和發展農業農村好形勢,確保2010年糧食産量穩定在5億噸水平,農民收入實際增長6%以上。
(一)繼續加大強農惠農政策力度。進一步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真正做到財政支出、預算內固定資産投資、土地出讓收益優先用於農業和農村發展。完善政府支農投資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積極推進政府支農投資整合,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堅持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增加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切實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
(二)保持糧食等主要農産品生産穩定發展。全面實施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産能力規劃,重點支持800個産糧大縣統籌開展水利骨幹工程、基本農田等工程建設。認真落實小麥和稻穀最低收購價政策。加快建立健全糧食主産區利益補償制度,保護和提高農民、科技人員、産糧大縣三個積極性。加強農産品市場調控,適時採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重要農産品的臨時收儲政策,健全國家收儲農産品的拍賣機制,完善生豬、棉花、食糖等調控預案,加強農産品進出口調控和質量監管。
(三)繼續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突出抓好農田水利建設,確保完成全國6240座大中型和重點小型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加快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等項目建設。提高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能力,切實把農業科技的重點放在良種培育上,加快先進適用農業機械推廣。加強棉花、油料、糖料生産基地建設,支持生豬、奶牛規模養殖場和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加快農産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繼續推進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京津風沙源治理、防護林體系、退牧還草等生態建設重點工程,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四)加強農村民生工程建設。加強農村水電路氣房建設。力爭再解決6000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推進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推進農村小水電建設。全面完成“十一五”農村公路建設任務。繼續實施農村沼氣工程,加強沼氣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國有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繼續實施遊牧民定居工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加大對農民依法依規建設自用住房的支持力度。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鞏固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推進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免費進程。完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逐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政府補助標準和保障水平。抓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合理確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加強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繼續做好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作,推進扶貧開發與農村低保制度的有效銜接。
(五)努力促進農民就業創業。大力開發農業多種功能,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龍頭企業提高輻射帶動能力,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拓展農業內部就業空間。廣辟農民外出務工經商和就地向二三産業轉移的渠道,切實加強對農民的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和服務,鼓勵和引導返鄉農民工創業,提高農民創業就業能力。多渠道多形式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將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逐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要把壯大縣域經濟作為一項大戰略來抓,著力培育縣域支柱産業,為農民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六)繼續深化農村改革。在繼續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農村綜合改革的同時,重點推進城鎮化發展的制度創新,要把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點,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並納入城鎮公共服務體系,完善加快小城鎮發展的財稅、投融資等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