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有關要求,現將民政部公務員面試有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按不同職位分別進行。
二、面試資格復審
已確認參加面試的考生需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時間:2月21日(星期二)上午8:30。
地點:民政部機關(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3號樓一層多功能廳。(乘車路線:乘2路公交車東華門站、60路公交車錫拉衚同站下車;乘地鐵一號線王府井或天安門東站、五號線燈市口站下車。)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
2、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
3、考試報名登記表;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
5、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留學回國證明和國外學位認證書;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項目考生,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具體要求見2012年1月18日發佈的《民政部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確認和郵寄材料復審有關事項公告》)
以上證件、證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信息不實,將取消面試及錄用資格。
三、面試具體安排
面試按不同職位分上、下午進行,請考生按各職位要求分別於相應時間報到並參加面試。具體安排如下:
面試時間 面 試 職 位 上午9:00 政策法規司綜合處、民間組織管理局辦公室、民間組織管理局政策法規處、優撫安置局復員幹部安置處、救災司備災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老年人和殘疾人福利處、人事司(社會工作司)勞動工資(綜合)處7個職位 下午13:30 辦公廳綜合處、辦公廳秘書處、民間組織管理局執法監察辦公室、社會救助司農村處、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農村社區建設(綜合)處、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城市工作處、社會事務司綜合處、人事司(社會工作司)社會工作一處、人事司(社會工作司)社會工作二處、民間組織服務中心辦公室、民間組織服務中心培訓宣傳處11個職位
上午面試的考生應于8:30前到候考室(部機關3號樓4層新聞發佈廳3417房間)簽到入闈封閉管理,下午面試的考生應于13:00前到候考室簽到入闈封閉管理。
請各位考生自行安排好行程,按要求參加面試,面試當天上午8:50、下午13:20後仍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面試資格。
四、體檢和考察
錄用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比例達到1:3及以上的職位,面試結束後,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與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錄用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比例低於1:3的職位,面試結束後,考生面試成績達到當天面試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與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情況,確定考察對象。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50%。
附件:民政部2012年度公務員招考面試名單
民政部人事司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