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開幕會、閉幕會、大會各次全體會議,記者可提前1小時20分鐘起從人民大會堂東門南側通道進入人民大會堂大禮堂。
政協大會開幕會,持內地記者證的攝影、攝像記者在大禮堂二樓專門採訪區採訪,文字記者在大禮堂三樓採訪區採訪,用二樓記者證通行。攝影、攝像記者須貼標(標識已在媒體領取記者證時按攝影、攝像記者人數同時發放,不再增加標識,現場不提供標識)。
政協大會閉幕會和其他全體會議,所有持二樓記者證的記者在大禮堂二樓採訪區採訪,文字、攝影、攝像記者均不需貼標。
若臨時變更,政協新聞組將發佈公告或派人在現場引導。
2.各次全體會議舉行前後,記者可在人民大會堂東門外臺階下(大會堂東側路除外)及大禮堂外進行採訪活動。採訪活動須在會議開始前15分鐘停止,以確保委員和列席人員按時順利進入會場參加會議。
3.採訪新聞發佈會、記者會,記者可提前1小時入場。
4.開幕會及其他全體會議舉行前1小時,新聞組工作人員在人民大會堂二樓南側向記者發放當次會議的主要文件。
5.會議制發的記者證只限本人在會議期間使用;會議制發的車證需固定車輛,一證一車。記者證和車證不得轉讓。如有遺失應立即報告新聞中心。
“兩會”開全體會議時,持內地記者車證的車輛經安檢可進入天安門廣場(由東南口進入,此口禁止步行人員通行)指定停車場。車輛需要經過安檢,請提前前往,以免延誤採訪。
內地記者證通行“兩會”各住地。
6.兩會記者證和車證不通行全國政協機關。記者查閱提案請到全國政協綜合樓一層第一會議室(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21號),諮詢電話:66193038。記者車輛可停放政協禮堂南門廣場。
7.進入各種採訪活動現場的記者及所攜帶的設備均需經過安檢。嚴禁攜帶武器和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與採訪活動無關的物品,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8.記者在各種會場採訪時,應遵守會議紀律,服從會議管理,不要影響或妨礙會議進行。
(1)會議進行期間,應關閉手機或調至振動狀態,不要接聽或撥打。
(2)採訪委員的申請獲得批准後,須按約定時間地點到場採訪,否則取消該媒體申請採訪委員的資格。
(3)新聞發佈會、記者會時,電視記者和攝影記者的三角架應安放在指定位置,文字記者的袖珍錄音機可放在音箱旁。
9.委員小組討論的採訪按如下辦法進行:
(1)除特邀香港、澳門組及新聞組通知不對記者開放的小組討論外,委員小組討論內地記者可直接採訪,無須批准。特邀香港、澳門組的採訪,由上述兩組安排。
(2)委員小組對境外記者開放的討論,中外記者均可採訪,記者可提前1小時入場。開放組別、時間、地點,在全國政協網和中國政協新聞網上公告;未公告的,不對境外記者開放。
(3)委員進行小組討論時,記者不要影響討論的正常進行,不得約委員到場外採訪,不要隨意翻閱及拿取委員及工作人員的各種資料和物品,不要妨礙小組工作人員的工作,如需幫助請聯絡所在住地新聞聯絡員。
(4)如遇委員提出不希望錄音、攝影、攝像的情況,要尊重委員意見。
10.內地記者在委員住地進行的個別採訪按如下辦法進行:
(1)採訪活動應在住地的公共活動區域進行。
(2)經委員同意進入委員房間的個別採訪,需由委員本人、小組新聞聯絡員或小組秘書引入房間。採訪結束後,應立即離開房間,不得未經預約串訪其他委員。
11.禁止從事與採訪工作無關的活動。
12.違反本須知要求的記者,由新聞組收回其會議採訪證件,取消採訪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