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報考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公務員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熱烈歡迎報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為方便各位考生報考,提高審核工作效率,保證考生在報考時間內成功申報理想職位並提前做好應考準備,現就報考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公務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請認真閱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和本通知,詳細了解有關招考政策,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招考簡章,了解職位信息及條件要求後,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合的職位進行報考。
二、允許年齡在35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1年10月15日以後至1976年10月14日之前出生)持有甲類船長、輪機長船員適任證書人員報考招錄甲類大副、大管輪等特殊專業職位。以上人員報考不通過網絡報名,採用紙質書面方式報名。報名前,報考人員請直接與所報考的直屬海事局電話溝通(各直屬海事局聯絡方式見附件二),並將公務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三)通過傳真方式至所報考的直屬海事局(發送傳真後請與所報考的直屬海事局電話確認)。以上人員通過傳真方式報考,不得同時報考多個職位。如發現重復報考,則取消其報考資格。35周歲以下人員仍通過網絡報名。
三、招考簡章中各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在報名時均必須具備,如不具備不得報考。其中有關基層工作經驗、工作經歷(經驗)等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但以下條件除外:
1、2013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學歷和學位證書、有效的航海院校學生適任評估和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專業英語(外語)八級證書可在2013年畢業後到單位報到前取得並提供。
2、船員適任證書、引航員證書、驗船師資格證書可在面試前取得並在面試時提供。
報考人員報名時所提供信息資料要求真實、完整,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後果自負。
四、留學歸國人員不得報考限應屆生和限2013年應屆生的職位。留學歸國人員在報名時必須取得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五、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招考公務員不組織專業考試。
六、公安職位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體檢標準執行。
七、“中共預備黨員”可以報考要求“中共黨員”的職位。
八、考生可以以第二學位專業報考相關職位。
九、對於英語要求,按如下標準掌握:
1、職位要求大學英語四級(CET4)合格證書的,以下條件可以報考:
(1)2005年以前獲得大學英語四級(CET4)及以上合格證書;
(2)2005年以後大學英語四級(CET4)測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
(3)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PETS3)及以上合格證書;
(4)雅思(IELTS)考試6分及以上;
(5)託福(TOEFL)考試80分(老託福550分)及以上。
2、職位要求大學英語六級(CET6)合格證書的,以下條件可以報考:
(1)2005年以前獲得大學英語六級(CET6)及以上合格證書;
(2)2005年以後大學英語六級(CET6)測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
(3)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四級(PETS4)及以上合格證書;
(4)雅思(IELTS)考試7分及以上;
(5)託福(TOEFL)考試100分(老託福600分)及以上。
3、職位另有明確要求或招錄單位另有特殊要求的,按職位要求和招錄單位要求執行。
十、網上申報填寫注意事項
1、聯絡電話:務必請提供有效暢通的手機、家庭電話;應屆生如只有學校宿舍電話的,請同時提供有效地1個親屬電話或輔導員(手機),以備聯絡暢通。
2、學習經歷:從高中填起,直至最高學歷(含2013年7月前預計取得的),獲中專及以上學歷的請完整填寫學習時間、學校、院係、專業等。
3、社會工作經歷:填寫起止時間、單位名稱、工作性質及職務。待業也請一併註明。如所報考的職位要求具有某方面具體工作經歷的,請在社會工作經歷中該簡歷段後加括號作詳細説明或在備註欄中説明。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4、學習經歷、社會工作經歷時間段填寫到月,要完整、連續,不得出現空白時間段。
5、家庭成員情況欄:提供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等直系親屬信息(工作單位、職務、政治面貌)。
6、服務期未滿兩年的公務員不得報考。現為公務員身份人員報考,請在備註欄註明身份及服務期年限等內容。
7、考生係2013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如報考,請在備註欄中註明本人報考已經委培(定向)單位和所在院校同意。
8、如職位條件對英語、計算機、船員適任證書、有效的航海院校學生適任評估和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白皮書)等有要求的,在相應欄中填寫,如無法填寫請在備註欄中註明。其中:英語證書如有成績則填寫具體等級及成績,持有船員適任證書者必須註明船員適任證書的編號。如:“CET4通過”“CET4-450分“、“本人已持有甲類二副船員適任證書,證書編號:xxxxxxxxx”、“本人已持有有效的航海院校學生適任評估和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甲類三管輪)”等。
9、以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報考者,須在“所學專業”欄填注:“專業名稱(第二學位)”。
10、應屆畢業生必須在“學科成績”欄填寫所學的主要專業課程名稱及成績。
11、報考職位要求在備註欄註明的內容、考生其他符合職位所要求的條件及其他特殊説明事項的,請在備註欄填寫。
無上述內容或填寫不詳實則為無效申報。經退回仍不及時補充完善的,將不予通過,由此帶來的後果自負。請廣大考生理解並予以配合。
十一、報考長江海事局的人員不使用本通知精神,有關事項請直接與長江海事局聯絡,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請電話諮詢所報考的直屬海事局。
祝廣大考生報考順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