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朱立毅、華曄迪)賴明委員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作大會發言時建議,堅定決心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賴明委員説,近年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已初見成效,但一些新問題仍然不斷出現:深化改革難度加大;部分行政審批改革“移花接木”;出現新的審批形式;一些被廢止的審批項目通過“打包”,進入其他審批項目;部分核準制、備案制有向審批制倒退的趨勢。
賴明委員建議:一是堅定改革信念,轉變執政理念,破除既得利益集體阻礙,理順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係。二是規範各級政府部門權責。研究和制定深化政府架構改革的方案,進一步科學梳理、明確界定各級政府間和政府部門間的職權責。三是以行政審批的實際數量減少代替行政審批的項目減少,並以此作為評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績效的重要指標。四是對於部門打著審批改革、讓渡職能口號,保留審批權而將具體工作下放到下屬單位等現象、問題開展清查,嚴肅懲治,從嚴問責。五是全面推進行政審批全程信息公開,最大限度地減少行政公職人員的自由裁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