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 岳德亮、張遙)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嘉興市市長魯俊9日表示,治理環境污染,應該建立跨省行政區域的環境聯合執法機制,並且應主動出擊,不能被動應付,“少當消防員”。
“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報告中講到,要抓緊研究制定五年立法規劃,要修改環境保護法。”魯俊説,修改環境保護法是她最關注的問題,希望把跨省行政區域環境聯合執法納入環境保護法修改內容。
據魯俊介紹,跨省行政區域環境污染主要集中在水、空氣、固體廢棄物。“矛盾凸顯在下游,根子在下游,矛盾顯現在下風口,根子在上風口。省際邊界犬牙交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環境質量彼此影響,相鄰的行政區域形成了緊密型的環境共同體。
因此,要從源頭上解決交界區域環境污染問題,必須從建立跨省行政區域環境聯合執法機制入手,以跨省行政區域環境整治為重點,“立足早發現、早整改、重源頭,多打主動戰,少當消防員。”魯俊説。
魯俊建議,在國家環保部的指導下,成立由邊界兩地環保部門共同參加的環境聯合執法小組,實施跨省行政區域環境聯合執法、交叉檢查,在跨省行政邊界污染區域內,對污染事件、污染糾紛等重點污染企業,聯合執法小組佩戴環保部統一製作的環保執法證,採取聯合檢查,或相鄰地區環境執法人員有權直接到對方區域內實施現場執法檢查,與屬地環保部門予以等效認同。
“建立統一的跨界執法機構,賦予其跨界執法權,打破行政管轄權的限制,為跨界執法提供法律依據,從根本上解決執法管轄衝突和矛盾。”魯俊説。
魯俊認為,由於邊界地區涉及兩個不同的行政區域,各地對經濟發展程度、環境監管力度存在一定差異,為了從根本上突破這個問題,建議建立共享邊界地區污染源信息、通報污染源治理等情況,使邊界相鄰地區的環保部門間、企業間交叉掌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