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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呼籲在三沙海域率先開展海洋綜合管理執法試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11日   來源:海南日報

    我國現有的分散式海上執法體制和機制,已不能滿足維護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的需要,海南代表團和駐瓊全國政協委員呼籲,在三沙海域率先開展海洋綜合管理執法試點。

    溫家寶總理今年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從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的高度,強調“加強海洋綜合管理”。報告中所提內容,引起海南團代表們的共鳴。大家認為,整合管理執法力量、開展海上綜合管理執法,是加強海洋綜合管理題中應有之義。

    海南代表團建議,由國家海洋綜合管理部門在三沙海域開展海上綜合管理執法試點。同時,建議國家海洋局牽頭協調做好綜合管理執法試點的法律法規保障工作。當海洋綜合管理執法試點需要突破現有法律和行政法規時,及時報國務院修改行政法規,或向全國人大提請修訂相關法律。

    駐瓊全國政協委員認為,我國海洋管理體制格局基本形成于上世紀80年代,存在較為嚴重的部門職責交叉重疊、多頭執法、力量分散問題,制約了海洋事業的發展。因此建議,成立由國務院分管海洋工作的領導同志擔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領導為成員的海洋發展戰略研究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和統一部署研究工作,審議重大事項和研究成果;成立由相關領域和綜合部門專家組成的海洋發展戰略研究高級諮詢委員會,負責對重大問題研究的指導和諮詢。大力推進海洋綜合管控體系建設。

    海上綜合管理執法涉及部門多,法規複雜,需要先行試點,那麼在三沙海域開展海上綜合管理執法試點有哪些優勢?

    海南代表團認為,海南作為全國最大的經濟特區,是改革開放的窗口,在行政管轄範圍內有著200多萬平方公里的海域,是全國海域範圍最廣、海洋資源最豐富的省份。在海上綜合管理執法方面,海南省特別是三沙市有義務率先探索,先行先試,為全國提供經驗。

    海南代表團還提出,海南省對推動海上綜合管理執法非常重視。省委、省政府響應黨的十八大關於發展海洋經濟、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目標,提出全省上下增強海洋意識,舉全省之力加快建設海洋強省。在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上,省政府把“健全海洋管理法規,完善海洋行政管理體制,探索實施海上綜合管理執法試點,全面提升依法管海能力”作為今年的一項重要任務。三沙市從籌備政權組建伊始,就把結合海島實際情況和存在的管理執法問題,整合公安、漁政、海監等維權管理執法力量,形成科學、集中、靈活的管理執法機制,作為政權有效運作的關鍵來進行架構設計。(海報集團全媒體中心特派記者 魏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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