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5日電(記者岳德亮、余曉潔)“醫療行業是一個高科技、高難度的高危作業,客觀上必然存在著一定的意外或死亡率。”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海嘯建議,應該全社會參與,建立以商業保險形式的醫療傷害風險管理模式,降低患者獲得賠償的難度,提高獲賠的速度。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一直從事骨科方面臨床和研究的陳海嘯,對醫療行業的風險管理非常關心。他説,目前國際上醫療損害風險管理較好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大致有以下幾種模式:一是以美國為代表的商業保險公司模式;二是以英國為代表的醫師互助責任保險模式;三是以新西蘭為代表的多方共擔組建醫療損害賠償基金模式;四是我國香港地區政府主導的風險賠償模式。
陳海嘯説,近年來我國政府推動的醫療責任險,借助商業保險的力量來化解醫療損害風險不失為一種好的辦法,但因醫療損害風險缺乏相應的基礎統計數據,無法精確計算其風險損失概率,保險公司大多會採取高估風險的做法,提高保費。就醫院、醫生而言,為了避免被起訴,醫生還可能採取有違職業道德的自我保護措施——如逃避疑難雜症和採取防禦性醫療。
“凡此種種,均容易直接導致了行業性或地方性的醫療服務質量下滑。”陳海嘯建議,全社會參與建立以商業保險形式的醫療傷害風險管理,醫療機構、患者和社會相關利益方出資為主,政府補貼為輔。賠償基金可由醫療機構、醫護人員、醫療用藥和器械供應商、政府、患者五方共同承擔,集中到保險公司,借助保險公司的專業管理優勢對保險基金進行運作管理。
陳海嘯認為,全社會醫療傷害風險管理模式作為一項新型的替代性醫療傷害賠償模式,創新在於對明顯無過錯的醫療責任主張借鑒無排他性救濟方案,即患者只需證明遭受醫療傷害之事實、傷害達到法定程度、醫療行為與傷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即可獲得損害賠償。這就可能大大降低患者獲得賠償的難度,提高獲賠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