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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有什麼關係?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01日   來源:外交部網站

  如您的簽證簽發日期為2002年5月10日,簽證有效期為2002年8月10日,停留期為30天。你應在2002年8月10日前到中國(否則簽證失效),自你到達中國那一天(如2002年8月7日)起,您最多可在中國停留30天(到2002年9月5日)。簽證的有效期通常為90天,一般應在出發前一個月內申請簽證。

  簽證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是領事官員根據中國簽證規定和申請人的要求和需要而確定的,它們在簽證紙上體現出來。取到簽證後,請務必認真檢查一下,以免影響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