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勞部發〔1996〕29號),用人單位支付在中國就業的外國人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應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其所支付的工資可由企業與外國人就業者商定,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在中國就業的外國人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以及社會保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摘自《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