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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稅務總局明確家禽行業稅收政策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19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文件,進一步明確家禽養殖業相關稅收政策。

    一是自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對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家禽加工企業和冷藏冷凍企業加工銷售禽肉産品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並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二是對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加工和冷藏冷凍企業進行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加工和冷藏冷凍所取得的所得免徵2005年度企業所得稅,2006年視情況另行規定。

    三是對企業或個人由於禽類撲殺所取得的財政專項補助,免徵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對企業由於禽類撲殺所造成的凈損失,允許其在所得稅前全額列支。

    四是減收的增值稅、所得稅按現行財政體制負擔。

    五是對禽類加工産品出口後的應退稅款,確保及時足額退給企業。

    六是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或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部分地區對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企業、家禽加工企業、冷藏冷凍企業及個人生産經營用的土地、房産和車船,適當減免2006年上半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産稅和車船使用稅。

    這些優惠政策的出臺,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扶持家禽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精神,為應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而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