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廣泛爭論的“限小”政策在新一年到來時也即將走向終結。我國4日宣佈,各地必須在2006年3月底前取消對小排量汽車的各種限制,這意味著不久後小排量汽車將駛上城市快速路。
行駛路線等限制將取消
發展改革委、建設部、公安部、財政部、監察部、環保總局日前聯合發出《關於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的意見》,其中提出取消一切針對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在行駛線路和出租汽車運營等方面的限制。各地不得以緩解交通擁堵為由,對低油耗的小排量汽車採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更新出租汽車車輛時,要在滿足乘用功能的基礎上,積極鼓勵選用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不得出臺專門限制小排量汽車的規定,不得採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護措施。清理有關限制性規定的工作必須在2006年3月底前完成。
稅費政策鼓勵消費
據悉,有關部門將加快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引導、鼓勵消費者購買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動力汽車。這些措施包括:制定和完善鼓勵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消費的稅費政策。加快石油産品價格市場化改革進程,逐步建立能夠體現市場供求關係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引導消費者節約用油。研究制定汽車燃油經濟性標準,建立汽車能效標識制度。對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停車收費給予適當優惠。
産業政策給予支持
國家還將積極鼓勵低油耗、低排放、小排量、小型化、高動力性汽車的生産和投資。加大對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及其先進發動機(汽油機升功率大於50KW,柴油機升功率大於40KW)技術研究開發和産業化的支持力度。鼓勵開發、生産柴油轎車和微型車,以及使用醇醚燃料、天然氣、混合燃料、氫燃料等新型燃料的汽車。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積極發展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符合我國能源供給實際和大眾消費水平,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要措施,不僅有利於緩解能源緊張狀況,保護環境,而且有利於培育我國汽車工業自主品牌,提高國際競爭力。(記者 劉泉、殷新宇)
新聞鏈結
近些年,一些城市針對小排量汽車噪聲大、安全性不高、外形不夠美觀出臺限制性規定。在北京,排量1.0以下的汽車目前還不能上長安街和二三環快速路,全國有22個省份80多個城市存在對小排量汽車的歧視政策。
目前,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已成為汽車發展的主流和消費者關注的熱點。美國、日本、歐洲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比例已佔70%以上。我國這類汽車在安全性、動力性和外觀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改善,同時其燃油消耗少、尾氣排放低、外形尺寸小、道路和車位佔用面積少等優點也日益突出,受到消費者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