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市政府最新消息,為確保深圳液化石油氣價格相對穩定,深圳市發出了對液化石油氣銷售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對批發與零售環節的進銷差率作出了具體規定。
該通知要求,自即日起,深圳市各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按規定的進銷差率制定具體銷售價格,其中,零售環節進銷差率不超過4%,並在每日16:00前,將本企業前一天的銷售量和銷售價格等情況,報市物價部門備案。通知還要求,為防止不法經營者借提高送氣費變相哄抬液化石油氣價格,各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對用戶的送氣費標準,一律按去年12月1日實際收取的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