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將進一步規範學校收費行為。在今年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的地方,小學和初中只許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和寄宿學生住宿費(不含按規定享受免費教科書的學生),3項費用之外的收費均為亂收費。
據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的地方和學校,今年寒假前,一律不準再向學生預收下學期雜費。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展的所有教育教學活動和各種基本辦學支出,一律在財政安排給學校的公用經費預算中開支,不允許通過向學生收費來解決。學校不得向學生收費統一購買教學輔導材料和學具;不得要求學生統一購買校服、臥具,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採取政府購買的方式向學生免費提供;不得將公用經費用於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等。(記者 董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