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促進清潔生産實施辦法》將於11月1日開始實施,今後南京市政府要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定期公佈清潔生産不合格和成效顯著企業名單。
《辦法》規定,有三種企業名單要在當地主要媒體公佈,請全社會參與監督。一是污染物超標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規定限額的企業;二是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的企業名單;三是實施自願性清潔生産審核的企業和實施清潔生産成效顯著的企業,除了在媒體上公佈,綜合經濟主管部門和環保主管部門還將給予表彰和獎勵。(顏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