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1月3日電(記者陳忠華)山西省經委和山西省焦炭集團3日在太原宣佈,將在鐵路運輸環節對焦炭調控“重拳”出擊,從3日起,鐵路運輸部門將“拒載”不合法企業生産的焦炭,同時進一步規範焦炭鐵路運輸秩序。
根據山西省經委公佈的合法焦炭生産企業及合法産能明細表,目前全省共有156家合法焦炭企業,合法産能為8251萬噸,其中已投産7007萬噸。鐵路部門將“拒載”不合法企業生産的焦炭,轉而重點支持合法企業的鐵路運輸。
根據規定,違法生産的焦炭今後將得不到鐵路部門的運輸計劃安排。鐵路部門核定各企業鐵路運輸月度計劃量不得大於核定的合法産能,嚴禁大型機焦企業收購經銷各類非法生産的焦炭。所有通過鐵路發運焦炭的單位每月向山西省焦炭集團申報焦炭鐵路運輸計劃時,必須在“鐵路貨物運輸服務訂單”上加蓋焦炭貨源企業印章,同時出具焦炭生産企業提供的焦炭貨源證明,否則,將不列入鐵路運輸計劃。
為防止焦炭企業超産,山西省規定,凡是焦炭企業提供的貨源證明量超過其合法産能部分,該企業的貨源證明作廢,鐵路部門不得為其安排運輸計劃。凡是不按規定程序申報鐵路運輸計劃的單位,將被取消焦炭鐵路運輸經營資格。
目前,我國焦炭行業産能嚴重過剩,以山西為例,2005年合法的焦炭産能為8000多萬噸,而加上在建和新建成的項目,産能至少超過1.5億噸,大大超出發展規劃。同時,焦炭行業還存在違法、違規建設突出、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嚴重等突出問題。而違法、違規焦炭建設項目是導致焦炭行業發展混亂的重要因素,此次出臺的調控措施意欲從運輸渠道入手,卡住“出口”以抑制非法、違規焦炭生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