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11月28日專電(記者黃庭鈞)最新發佈的《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十一五”規劃》提出,“十一五”期間,上海要規範發展上市公司,培育新的上市公司資源,使更多符合條件的公司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
這份《規劃》明確表示,要加快上海地方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步伐,在2006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上市公司的股改工作,為上市公司健康發展打下基礎。同時,“結合股改和産業結構調整,加大對上市公司重組的力度”。
此外,《規劃》提出,“十一五”期間將進一步改善上市公司治理與運作的環境,強化控股股東的責任和義務,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不斷提高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與經營管理水平。建立上市公司風險防範和化解機制,逐步建立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員的問責機制,不斷強化公司外部治理機制建設,推動經理人市場建設,增強債權人、機構投資者、仲介機構和自律組織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培育新的上市公司資源,使更多符合條件的公司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