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 劉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6日對外公佈了汽車工業結構調整的通知,指出汽車産能過剩苗頭已經顯現,並有可能加劇。為此,將控制新建整車項目,適當提高投資準入條件。
通知明確規定,現有汽車整車生産企業異地建設分廠,除滿足産業政策要求外,上一年汽車銷售量必須達到批准産能的80%以上;原建産能未經國家批准或備案的,上一年汽車銷售量應不低於:轎車10萬輛,運動型多用途乘用車(SUV)5萬輛,多用途乘用車(MPV)5萬輛等。
發展改革委明確要求,中外合資汽車生産企業應當按照合資各方簽署的、並經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的合資經營合同等文件,開展相應的活動。未能實現合同內容要求的應抓緊進行完善。未能完善的,應暫停建設分廠並暫停進行新産品公告申請。
“對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違反國家汽車産業政策和有關宏觀調控文件,繼續支持不符合準入條件的汽車項目建設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要從嚴查處。”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強調。
“十五”以來,我國汽車工業發展跨越了年産量300萬輛、400萬輛和500萬輛的規模,2005年産銷突破570萬輛,成為世界上主要汽車生産和消費大國。
“結構性過剩是當前汽車工業産能過剩的基本特點,也是當前汽車工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這位負責人説。
來自發展改革委工業司的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7月1日,我國汽車工業已形成整車生産能力約800萬輛,在建産能約220萬輛,今明兩年陸續建成後,整車總産能將突破1000萬輛。2005年全行業産能利用率僅71.5%。而從市場需求看,今後幾年,消費需求增長將會保持相對穩定。
發展改革委工業司認為,按照主要汽車生産企業的投資計劃,2010年全國汽車規劃産能將大大超過預期市場需求,必須加以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