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月27日專電(記者 沈洋)從2007年1月1日起,江西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住房公積金老貸款戶執行新的貸款利率,5年以下貸款(含5年)年利率由3.96%上調至4.14%;5年以上貸款年利率由4.41%上調至4.59%。
根據貸款職工與受委託銀行(或省公積金中心、市公積金中心)簽訂的借款合同中“貸款利率”的約定: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于次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日前,江西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社會公佈了新的貸款利率及還款金額,貸款職工每月還款額將相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