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銀監會發佈了《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村鎮銀行組建審批工作指引》,《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貸款公司組建審批工作指引》,《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農村資金互助社組建審批工作指引》等行政許可實施細則文件,規範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的設立與退出、組織機構、公司治理及經營行為,規範其組建審批的工作程序。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以上六個文件的及時發佈為新型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三農”提供了制度保障,必將促進農村金融體系的完善和農村金融服務水平的提高,促進城鄉金融和經濟的協調發展。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還要求各銀監局要高度重視,切實按照“寬準入、嚴監管”的基本原則,把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落到實處,積極引導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到農村地區投資創業,為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新的貢獻。(記者 梁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