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3日專電(記者 雷敏)商務部官方網站13日發佈《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規範外商直接投資房地産業審批和監管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務和外匯管理部門依法加強對外商投資房地産業的審批和監管。
《通知》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外商投資房地産企業的審批和監管,嚴格控制外商投資高檔房地産。
《通知》規定,外商投資從事房地産開發、經營,應遵循項目公司原則。申請設立房地産公司,應先取得土地使用權、房地産建築物所有權,或已與土地管理部門、土地開發商/房地産建築物所有人簽訂土地使用權或房産權的預約出讓/購買協議;已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新增房地産開發或經營業務,以及外商投資房地産企業從事新的房地産項目開發經營,應按照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向審批部門申請辦理增加經營範圍或擴大經營規模的相關手續。
《通知》明確,嚴格控制以返程投資方式(包括同一實際控制人)並購或投資境內房地産企業。境外投資者不得以變更境內房地産企業實際控制人的方式,規避外商投資房地産審批。外匯管理部門一經發現以採取蓄意規避、虛假陳述等手段違規設立的外商投資房地産企業,將對其擅自匯出資本及附生收益的行為追究其逃騙匯責任。
《通知》強調,境外投資者在境內從事房地産開發或經營業務,應當遵守商業存在原則,依法申請設立外商投資房地産企業,按核準的經營範圍從事相關業務。外商投資房地産企業的中外投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訂立保證任何一方固定回報或變相固定回報的條款。
《通知》指出,地方審批部門批准設立外商投資房地産企業,應即時依法向商務部備案。對地方審批部門違規審批外商投資房地産企業,商務部將予以查處糾正,外匯管理部門對違規設立的外商投資房地産企業不予辦理外匯登記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