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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頒布實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5日   來源:證監會網站

    8月14日,中國證監會正式頒布實施《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試點辦法》的出臺,是貫徹落實年初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於“加快發展債券市場”工作部署的重要舉措,標誌著我國公司債券發行工作的正式啟動,對於發展我國的債券市場、拓展企業融資渠道、豐富證券投資品種、完善金融市場體系、促進資本市場協調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此次正式出臺的《試點辦法》全文共六章三十二條,內容包括發行方式、發行條件、發行程序、債券持有人權益保護等方面的規定,體現了建立市場化導向的公司債券發行監管體制的指導思想,即放鬆行政管制,建立以發債主體的信用責任機制為核心的公司債券市場體系以及信用評級、信息披露、債券受託管理人等市場化的配套制度,充分發揮仲介機構和投資機構識別風險、分散風險和化解風險的功能,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在公司債券市場發展中的基礎作用。

    按照上述指導思想,《試點辦法》一方面規定了一系列市場化的制度安排,如審核制度採用核準制;引進股票發行審核中已經比較成熟的發審委制度;實行保薦制度;建立信用評級管理制度等。另一方面還確立了若干市場化改革內容:如公司債券發行不強制要求提供擔保;募集資金用途不再與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挂鉤,包括可以用於償還銀行貸款、改善財務結構等股東大會核準的用途;公司債券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保薦人通過市場詢價確定;採用櫥架發行制度,允許上市公司一次核準,分次發行等。

    為了促進債券市場的健康發展、保護債券投資者利益,《試點辦法》還特別強化了對債券持有人權益的保護:一是強化發行債券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及時、完整、準確地披露債券募集説明書,持續披露有關信息;二是引進債券受託管理人制度,要求債券受託管理人應當為債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並不得與債券持有人存在利益衝突;三是建立債券持有人會議制度,通過規定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權利和會議召開程序等內容,讓債券持有人會議真正發揮投資者自我保護作用;四是強化參與公司債券市場運行的仲介機構如保薦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責任,督促它們真正發揮市場仲介的功能。

    按照“先試點、後分步推進”的工作思路及有關通知的要求,公司債券發行試點將從上市公司入手。初期,試點公司範圍僅限于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境內股份有限公司。

    為積極穩妥地推進公司債券市場的建設,積極防範市場風險,平穩啟動公司債券試點工作,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機構正加快推進相關配套工作:

    一是制定關於資信評級機構的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已于6月24日正式公佈了《證券市場信用評級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作為公司債券發行的配套法規,該辦法不久將發佈實施。此外,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也將於近期發佈公司債券的上市、登記配套規則。

    二是建立和完善公司債券交易結算平臺。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債券交易系統作了進一步的完善;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也對債券登記結算進行了相應的安排。

    三是降低投資者的市場成本。為提高投資者參與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的積極性,中國證監會將協調有關部門、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進一步降低公司債券發行和上市的有關收費標準。

    總之,加快債券市場的發展是一項長期的重要的任務。隨著近年來我國企業改革和金融改革的不斷推進,我國社會儲蓄和外匯儲備規模穩步增長,大量追求穩定回報的資金對固定收益類産品的需求日益旺盛,尤其是證券投資基金、保險資金、商業銀行、養老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對公司債券市場的需求日益迫切。與此同時,與發行股票和銀行貸款相比較,一批質地優良、負債率低的公司更急需通過發行公司債券,開闢新的籌資渠道,調整資産負債結構,降低財務成本,完善企業信用定價,進一步增強其競爭力和持續發展能力,發展公司債市場正面臨著有利形勢和難得機遇。但同時也要看到,我國金融體系結構的不平衡,債券市場發展的相關制度還需進一步健全,公司債市場的市場環境仍待不斷完善,公司債市場的發展仍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約。只要我們積極穩妥搞好公司債券發行試點工作,不斷總結經驗,完善相關制度安排,我國債券市場必將迎來新的發展時期。

    附: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