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月4日召開的“全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視頻會議”上獲悉,從2009年1月1日起,陜西省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
據悉,此次調整的人員範圍為,2008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 (包括按照國發〔1978〕104號、陜勞社發〔2002〕77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企業退職人員)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
此次調整分為兩大部分。一是普遍調整養老金。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在此基礎上,按退休人員的年齡進行調整,即:192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5元;1929年1月1日至193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1939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二是普遍調整後,對以下人員再給予傾斜: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按相應管理權限批准的高級政工師和勞動保障部門批准的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增加30元,其中,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待遇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3、按規定核準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4、對1969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並於200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水平在800(含8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本養老金水平在800元至900(含9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增加後不足840元的,補足到840元;基本養老金水平在900元至1000(含1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增加後不足935元的,補足到935元;基本養老金在10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增加後不足1030元的,補足到1030元。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2009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所在市這次調整後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2008年12月31日前按照國發〔1978〕104號和陜勞社發 〔2002〕77號文件規定辦理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企業退職人員和退休人員牞按相同政策進行普遍調整後,再對1969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並於2003年12月31日前退職的人員予以傾斜,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要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確保元月10日前把普調部分和目前能夠操作的政策傾斜部分首先發放到位,其餘政策傾斜部分也要儘快發放到位。(記者 李艷 通訊員 楊川 馮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