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9日電(記者張曉松)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意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出臺五項措施,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支持流通企業健康發展,提高其市場競爭能力。
這五項措施是:
--積極培育大型流通企業集團,在企業登記中開闢“綠色通道”,對兼併登記申請實行專人專件辦理,對符合條件、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理註冊登記;當場不能辦理的,要一次告知需補辦的手續,跟蹤服務。
--除有特殊規定外,流通服務業企業設立連鎖經營門店,可持總部的連鎖經營相關文件和登記資料,直接到門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開展企業名稱遠程核準和企業遠程核準登記試點,試行企業登記材料網上預審,推進電子登記和網上年檢工作進程。
--簡化程序、放寬準入,大力扶持和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充分發揮股權出質登記在解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上的積極作用。積極辦理股權出質登記,認真做好動産抵押登記工作,為企業特別是中小商貿企業的融資擴寬渠道。
--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未設定,一些部門和地方自行設定的服務業企業登記前置許可項目,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律停止執行。對一般性服務業企業降低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萬元。支持投資人以知識産權等非貨幣財産出資設立服務業企業,非貨幣財産出資比例最高可達企業註冊資本70%。
--重視和加強對知名流通企業、全國性和地方性商業老字號的商標權保護,進一步完善馳名商標認定制度,加大馳名商標保護力度,加強展會的商標監管工作,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在全國大中城市推廣“商標授權經營制度”,對規模化商品批發零售市場進行規範化商標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