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日電(記者孫曉勝)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日對外宣佈,將對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積分管理。
根據新出臺的《北京市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動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將採取日常巡查、集中檢查和抽查等方式,對物業企業的服務活動進行檢查、處理、記分,並將按照積分對物業企業做出相應處理。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當物業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積分低於負6分時,由註冊所在地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對其提出書面警示,責令限期整改,改正期間該企業不得參加示範項目考評。當積分低於負9分時,由註冊所在地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約談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予以行政告誡,一年內該企業物業服務資質不得升級,同時核查企業的資質條件,不符合資質條件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承接新物業項目。當積分低於負12分時,核查該企業的資質條件,一年內不得承接新物業項目;不符合資質條件的,依法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
物業企業記分週期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記分週期屆滿,重新記分。原積分記入物業企業信用檔案。
這位負責人表示,新辦法對於完善物業服務準入和清出機制,加大行業管理力度,推進北京市物業服務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解決物業服務不規範引發矛盾糾紛等問題,將發揮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