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30日專電(記者張毅)有媒體報道稱:進口汽車零部件關稅將從9月1日起降至10%,國內汽車價格將相應下降。商務部有關部門負責人30日表示,這種説法是沒有根據的,純屬對政策的誤讀。目前進口汽車零部件關稅就是10%,不存在降低的問題。
上週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對《汽車産業發展政策》中的“進口管理”部分作出修改,並從9月1日起實施。修改中最引人關注的條文,就是不再執行從2005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構成整車特徵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有分析認為,這一措施是在進口汽車零部件爭端中,世貿組織裁定中國部分敗訴後,所採取的相應措施。
2005年初,中國取消進口汽車配額管理後,少數跨國汽車公司利用國內整車關稅和零部件關稅稅率差,通過化整為零、分散進口等方式,進口應按整車納稅的成套散件,然後在國內組裝出售,“變相逃稅”,進行不正當競爭。
為了規範汽車零部件進口秩序,打擊非法拼裝等不正當競爭,海關總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財政部出臺了《構成整車特徵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並從2005年4月1日起實施。第三項整車特徵核定標準自2006年7月1日起開始生效。由於對第三項標準的核定有不同意見,後來把生效日期延長到2008年7月1日執行,但一直未執行。
《管理辦法》自2005年4月1日實施後,偷逃關稅、分散進口汽車零部件在國內組裝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國內汽車零部件進口秩序得以規範。
目前,進口成套散件在國內組裝的車型,只有少數SUV和高檔轎車,每年的進口數量只有幾萬輛,僅佔國産汽車産銷總量的千分之幾。這些進口的成套散件,全部是按照整車稅率,也就是25%繳納的關稅。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則一直是以10%的稅率繳納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