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對已與我國完成換文的埃塞俄比亞等33個最不發達國家原産的4762個稅目輸華商品實施零關稅,約佔全部稅則稅目的60%。至此,中國將成為向最不發達國家開放市場程度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之一。
自2001年起,我國陸續給予41個最不發達國家部分商品零關稅待遇,給惠商品範圍不斷擴大,是最早給予最不發達國家零關稅待遇的發展中國家之一。截至目前,我國已分別給予有關最不發達國家1000個左右稅目商品零關稅待遇,涵蓋了這些國家對華出口的絕大多數商品。零關稅措施的實施促進了這些國家的對華出口。2008年,中國吸納了最不發達國家出口總額的23%,成為最不發達國家第一大出口市場。
在整合原有零關稅待遇的基礎上,此次4762個零關稅商品稅目清單進一步增加了最不發達國家近年來有實際出口量或潛在出口能力的部分商品,主要包括家禽家畜、水産品、未加工或初加工的農産品、礦産品、藥材、生活日用品、塑料製品、皮革、木材、紡織品、服裝製成品、玻璃製品、鋼材及其製品、機電産品、傢具等類別。按照2008年貿易額統計,上述4762個稅目的零關稅商品佔最不發達國家對華出口額的98.2%。按照“一次承諾,分步實施”的原則,我國還將根據有關國家的意見和建議,結合現有措施的實施效果,繼續擴大給惠範圍,最終實現零關稅給惠範圍涵蓋全部稅則稅目的95%。
中國實施的零關稅措施將有利於影響和帶動其他發展中國家及發達國家共同改善對最不發達國家的市場準入待遇,推動世界貿易組織按照發展授權早日結束多哈回合談判,促進全球經濟復蘇。零關稅措施的全面實施,將給最不發達國家的人民帶來實惠,也將有利於降低我國企業的進口成本,拓寬我國進口渠道,推動雙邊貿易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強中國與最不發達國家之間互利合作的友好關係。(記者 李麗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