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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三禁四寬令”推動銀行服務小微企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寧3月7日專電(記者 何豐倫)一方面是小微企業無法得到足夠的信貸扶持,另一方面則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提高融資成本,增加企業信貸支出。3月6日,中國銀監會廣西銀監局正式啟動“三條禁令”和“四項放寬”措施,以推動金融機構加大服務小微企業力度。

    “三條禁令”分別是:

    嚴禁亂浮利率、一浮到頂。優化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定價機制,根據小微企業的信用等級劃分利率浮動區間,以覆蓋貸款風險、微利為目的。

    嚴禁以貸轉存、存貸挂鉤、強制捆綁、不當搭售。嚴禁要求貸款小微企業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嚴禁要求貸款企業購買理財、保險、信用卡、基金等各種金融産品,不得附加最低資本金、最低存款額等正常開戶管理規定以外的其他條件。

    嚴禁轉嫁成本、增加小微企業負擔。不得向小微企業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費用,不得假借利率優惠、浮動利率之名,將部分利息通過賬戶管理費、財務諮詢費、貸款安排費、額度佔用費等名目額外收取費用。不得將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産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本應由銀行承擔的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

    此外,廣西銀監局還採取積極措施,從四個方面適當放寬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監管容忍度”。

    放寬存貨比計算限制。允許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計算“小微企業調整後存貸比”時,對單戶授信500萬元(含)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在分子項中予以扣除,並以書面形式報送監管部門。

    降低小微企業貸款風險權重。允許符合相關條件的地方法人機構計算資本充足率時,小微企業貸款適用75%的優惠風險權重,在內部評級法下小微企業貸款比照零售貸款適用優惠的資本監管要求。

    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地方法人機構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率接受範圍在3%以內,政策性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率接受範圍在2.5%以內,國有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不良貸款率接受範圍在2%以內。

    適當放寬小微型金融機構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對於信貸主要投向縣域的小微型金融機構,適當放寬年內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年末仍不得超過10%。資本凈額5000萬元至1億元以下的單體法人機構,允許其年內面向小微企業客戶的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提升至12%以內;資本凈額5000萬元以下的單體法人機構,允許其年內面向小微企業客戶的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提升至15%(含)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