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阿根廷經濟和公共財政部外貿國務秘書處照會中國駐阿使館經商處,通告阿方根據該部2012年第589號決議,對原産于中國的容量小于或等於2.5升的玻璃保溫瓶和其它保溫容器啟動反傾銷復審調查。受調查産品南共市稅號為9617.00.10。
中國擬應訴企業應于10月25日起30日內填寫反傾銷調查問卷後送交至阿經濟和公共財政部外貿國務秘書處不公平競爭處。相關證明材料最遲可于2012年12月21日前提交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