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商 務 部 |
令 |
第 1 號
《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産業目錄(2013年修訂)》已經國務院批准,現予以發佈,自2013年6月10日起施行。2008年12月23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佈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産業目錄(2008年修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令2008年第4號)同時廢止。
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國務院令2002年第346號)的規定,屬於本目錄的外商投資項目,享受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優惠政策。符合本目錄規定的外商投資在建項目,可按照本目錄的有關政策執行。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
商 務 部 部 長:高虎城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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