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
胡春華,男,漢族,1963年4月出生,湖北省五峰人,1983年4月入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
1979.09—1983.08 北京大學中文系學習
1983.08—1984.12 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幹部
1984.12—1985.11 西藏自治區青年報社正區級幹事
1985.11—1987.09 西藏拉薩飯店人事部副經理、飯店黨委副書記、人事部經理
1987.09—1992.03 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
1992.03—1992.12 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區行署副專員
1992.12—1995.07 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書記
1995.07—1997.12 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其間:1996.09—1997.07在中央黨校培訓部中青班學習)
1997.12—2001.07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兼全國青聯副主席(1996.09—1999.07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世界經濟專業學習)
2001.07— 2006.12 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
2003.11—2006.12 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常務副主席
2006.12—2008.5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
2008年3月,中共中央決定:胡春華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同年4月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代理省長。
2009年1月12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選舉胡春華為省長。
2009年11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
2010年1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選舉胡春華為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年11月14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選舉胡春華為自治區黨委書記。
十八屆一中全會選舉為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第十七屆、十八屆中央委員,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
(2012年11月15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