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考試費用的報考人員,必須攜帶以下材料,由各省(區、市)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的手續:
1、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攜帶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複印件);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
辦理減免手續的方式和時間由各地考試機構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