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的人員,符合報考年齡規定。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少數特殊專業職位招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