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和廣東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建設文化大省的決定》精神,進一步推進廣東省基層文化建設工作深入開展,廣東省政府近日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省委九屆二次全會關於加快建設文化大省的戰略部署,把基層文化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以及城鄉建設整體規劃。力爭到2010年,全省基層文化建設主要指標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實現組織機構網絡化、文化設施現代化、文化工作制度化、服務對象社會化、活動形式多樣化的新格局。
《意見》主要內容包括:
一、加快推進基層文化設施建設。要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推動基層文化設施建設與當地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要重心下移,貼近基層,在遠離城市和文化繁榮地帶的地區要建設文化網點,提高基層文化設施覆蓋率。按照國務院“市有群眾藝術館、圖書館、博物館,縣縣有文化館、圖書館,鄉鄉有文化站”的要求,至2010年,全省基本建成和完善市、縣、鎮、村四級公益文化設施網絡。
二、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要引導基層群眾,廣泛開展喜聞樂見的健康的文化活動,為人民群眾提供豐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服務;大力開展廣場文化活動,促進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農村文化、老年文化的發展;擴大群眾文化受益面,重點支持、指導面向青少年、老年人、外來人口的文化活動的開展,同時保證低收入人群和殘疾人等困難群眾享受最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務。
三、進一步做好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作。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繼承發展”的方針,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長遠規劃,分步實施,明確職責,形成合力”的原則,全面實施文化部、財政部“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加強對廣府文化、潮州文化、客家文化、雷州文化、僑鄉文化、少數民族文化等的保護、研究和開發利用,建立民族民間文化傳承機制,重點搶救瀕危文化遺産,推動優秀的民族民間文化融入現代日常生活。
四、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歷史文化遺産。要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將文物保護工作列入各級政府的議事日程,制定文物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文物的專項保護規劃,建立重大文物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五、實現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共建。建設文化信息資源服務網絡,大力發展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中心和基層服務網點,全面推進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和廣東省數字圖書館建設。至2008年,各縣(市、區)基本建成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分中心,70%以上的城市社區、農村鄉鎮完成基層中心建設。
六、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基層文化隊伍。實施“人才興文戰略”,完善基層文化事業組織機構網絡,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基層文化隊伍。鼓勵和倡導社會自辦文化。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要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關於支持文化事業發展的各項保障措施。2004年至2008年,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補助我省困難地區農村電影放映事業。從2005年至2008年,省財政將投入1億元扶持我省東西兩翼等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公益性基層文化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