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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臺醫藥器械企業質量信用分類管理辦法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18日   來源: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

  深入推動實施信用體系建設是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日前,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出臺實施了《天津市藥品醫療器械生産經營企業質量信用分類管理暫行辦法》,力求通過分段實施、重點突破,加快構建覆蓋生産、使用、流通等各個環節的誠信體系框架,增強企業的信用風險意識和自律意識,促使市場主體的誠信行為逐步走向規範,從而為降低藥品及醫療器械使用中的風險、保證人民群眾用藥安全建立一道重要屏障,為促進天津市醫藥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營造一個誠實守信的良好外部環境。

  根據該《辦法》,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在全市範圍內指導和開展藥品、醫療器械質量信用分類管理工作,包括建立企業質量信用信息檔案、信用等級的評估認定,實施相應的激勵或懲戒措施。

  該《辦法》適用於天津市已取得藥品、醫療器械合法資格的生産、經營企業,將企業質量信用等級劃分為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四級。信用等級劃分的主要標準是:是否有因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等而被處以刑事或行政處罰作為;輔助標準是:違法行為情節的輕重和主觀過錯的大小。

  企業質量信用等級以一年為期限,實行動態認定的方法。對守信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在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政務網站進行公示;對警示企業、失信企業在行業內予以通報。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對被認定為守信等級的企業,給予政策支持;對被認定為警示、失信或嚴重失信等級的企業,採取防範、提示、加強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等措施,加強監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