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加強對奶粉生産加工環節的監管,堅決遏制嬰幼兒配方奶粉的造假行為。
2005年以來,湖南、河北、山東等地相繼出現“大頭娃娃”,當地有關部門查實均係較長期食用劣質嬰幼兒配方奶粉所致。這些案件表明劣質嬰幼兒配方奶粉並未根本絕跡。通知要求,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認真核查當地奶粉生産企業、窩點的基本情況,根據生産規模、生産工藝、管理水平一一進行甄別,確定重點監管對象,遏制嬰幼兒配方奶粉造假勢頭髮生或抬頭。要重點監管既不具備“濕法生産”嬰幼兒配方奶粉的基本設備,當地也無鮮奶來源,又不具備“幹法(幹混)生産”嬰幼兒配方奶粉的主要設備的奶粉生産企業。嚴厲打擊用少量的他人生産的全脂、脫脂、全脂加糖或調味奶粉摻入大量的澱粉、糊精粉、乳清粉(甚或飼料級)等,或直接以這些碳水化合物冒充嬰幼兒配方奶粉,根本不添加嬰兒成長髮育所需的微量元素、維生素等營養物質等違法行為。
要堅決打擊無證生産嬰幼兒配方奶粉的違法行為。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凡發現未獲嬰幼兒配方奶粉生産許可證的奶粉企業生産嬰幼兒配方奶粉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産銷售。産品質量經檢驗合格的,督促企業儘快申領生産許可證,否則不得恢復生産;産品質量經檢驗不合格的,立即向社會曝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追查産品不合格根源屬故意制假的,報請當地政府督促有關部門吊銷衛生許可、工商營業等證照,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告。凡發現“黑窩點”(無衛生許可證、無工商營業執照、無生産許可證)生産嬰幼兒配方奶粉的,立即報請當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取締。
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嚴密監管“幹法(幹混)生産”其他奶粉的生産企業。普通奶粉(除嬰幼兒配方奶粉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備案企業標準規定的各種全脂、脫脂、全脂加糖和調味奶粉)和特殊營養配方奶粉(包括為中老年、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孕婦等專門人群消費而生産的奶粉)産品質量必須符合所明示採用的標準要求,標簽標識必須符合《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等規定。凡發現企業生産的普通奶粉和特殊營養配方奶粉的質量不符合所明示採用標準的,責令停止生産銷售,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標準規定的,不得恢復生産;經追查奶粉質量不符合明示標準的根源,屬偷工減料的,按摻雜使假論處,要向社會公告。要加強對幹法(幹混)工藝生産普通奶粉和特殊營養配方奶粉生産企業夜間生産行為的突擊檢查,嚴防生産普通奶粉和特殊營養配方奶粉的企業隱蔽摻雜使假生産嬰幼兒配方奶粉。國家對普通奶粉嚴格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凡發現生産企業至今沒有提交生産許可證申請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産。發證工作結束後,要報請當地政府取締無證生産企業。
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高度關注乳品行業出現的制假新動向,一是用動物毛皮經鹽酸水解的動物蛋白摻入澱粉等碳水化合物,冒充奶粉。二是用豬油代替亞油酸,摻入牛油增加嬰兒奶粉味覺,或與乳清粉等混合,加工“人造鮮奶”。三是標實嚴重不符,將同一配方生産的普通奶粉、中老年奶粉、學生奶粉等品質奶粉,經過包裝標識等喬裝打扮冒充嬰幼兒配方奶粉銷售。四是含乳飲料標識中故意放大“乳”“奶”等字體,而將“飲料”故意縮小,欺騙消費者。五是被查處取締的企業,以更換企業法人代表和企業名稱等方式,重新註冊新企業,由原制假者幕後操縱繼續造假。對這些制假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各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認真落實總局關於落實轄區打假責任制的考核辦法,以縣為基礎,劃分監管區域,明確監管責任人員,加強對當地乳品加工企業的調查、檢查、巡查、回訪等工作,重點監管普通奶粉生産企業或作坊,嚴格責任考核。曾經發生過區域性幹法生産假冒偽劣乳品,尤其是生産過劣質嬰幼兒配方奶粉的地方,必須回頭檢查整治結果,嚴防出現假劣反彈。
國家質檢總局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發現嬰幼兒配方奶粉産品質量問題後,應及時向各地12365熱線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