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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就15種台灣水果實施零關稅答記者問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02日   來源:海關總署網站

  經國務院批准,自2005年8月1日起對原産于台灣地區的15種進口鮮水果實施零關稅。記者就相關問題走訪了海關總署關稅徵管司負責人。

  記者:此次實施零關稅的台灣水果主要品種有哪些?

  負責人:此次實施零關稅的台灣地區水果共計15種,均為鮮(包括冷藏)水果,具體是椰子、檳榔、菠蘿、番石榴、芒果、柚、木瓜、桃、梅、番荔枝、楊桃、蓮霧、棗、柿子、枇杷。這些産品的相關稅則號列已在海關總署的第37號公告中公佈,海關按照具體列明的産品範圍執行。

  記者:享受零關稅的台灣地區水果進口時都需要什麼樣的手續?

  負責人:除了正常貿易所需要提供的通關單證和通關手續外,由於這次零關稅措施是大陸單方面宣佈實施的,因此,為了確保享受零關稅的水果確實來自台灣,海關總署認可了台灣地區11家目前已在簽發水果産地證明文件的有關機構,進口商需在進口申報時向海關提交這11家機構中任一機構簽發的産地證明文件。另外一個就是規定了運輸要求:只有直接從台灣本島、澎湖、金門或馬祖運輸到大陸關境口岸;或者經過香港、澳門或日本石垣島轉運到大陸關境口岸的台灣水果才能能享受零關稅。有關轉運的規定是在充分考慮了兩岸間目前的運輸實際情況基礎上作出的專門安排。對於通過上述地點轉運的,在進口申報時須向海關提交在台灣地區簽發的,以台灣地區為啟運地的運輸單證。

  記者:請問海關總署認可哪些台灣地區的機構和民間組織簽發的水果産地證明文件?將來會擴大認可範圍嗎?

  負責人:海關總署目前已經認可了11家台灣地區的有關機構簽發水果産地證明文件,他們是台灣省商業會、台北市商業會、台北縣商業會、台中市商業會、台中縣商業會、彰化縣商業會、台南市商業會、高雄市商業會、高雄縣商業會、屏東縣商業會、金門縣商業會。上述機構只是海關總署認可的第一批機構和民間組織,將來那些熟悉台灣水果生産和銷售程序、直接為台灣果農服務、又有較完整服務體系的民間組織也會獲得認可。

  記者:海關方面已經做了哪些準備工作?是否有相關的便利通關措施?

  負責人:海關總署已于7月29日發佈公告,公佈了上述15種享受進口零關稅的台灣水果的清單、稅號、原産地標準及通關驗放手續。為了方便台灣零關稅水果通關,海關總署已制定六大便利措施,主要包括:開闢專門的快速通關綠色通道、設立臨時進出口的專用查驗窗口;台灣水果可實行提前報關及時辦理通關手續;實施網上支付加快通關的速度;對信譽好的企業實行免查驗;節假日、週末可以預約海關24小時加班;加強與檢驗檢疫部門的溝通合作。各地海關也根據海關總署要求制定了相應措施,保障台灣零關稅水果順暢通關。實際上,如果採用空運方式,台灣地區水果,最快可在當天就可到達祖國大陸辦理通關手續,速度非常快。

  記者:去年台灣水果進口情況如何?佔當年全部水果進口比重是多少?今年上半年多少?同比增長情況?零關稅以後臺農和大陸消費者會得到什麼實惠?

  負責人:2004年大陸自全球進口水果總額6.18億美元,其中,自台灣地區進口水果價值237萬美元,佔同期大陸進口水果總額的0.4%。今年1-6月,自台灣地區進口水果133.9萬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長42.1%。這批執行零關稅的台灣水果原來的進口稅率從10%到25%不等,實行零關稅後,台灣水果的價格競爭優勢十分明顯,從今年不斷上升的進口量來看,台灣水果在大陸的銷量還會增加,消費者可望能購買到既新鮮又實惠的台灣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