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按照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等部門的要求,通過開展廣泛調研並結合我省實際,在“一費制”收費聽政會的基礎上,我省制定了《關於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一費制”收費辦法的實施意見》。
我省“一費制”的制定,充分考慮到教育的實際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堅持了幾項重要原則。一是堅持政府投入為主,學生繳費為輔的原則。財政生均公用經費的平均撥款標準高於向學生收費標準的2—4個百分點。二是堅持不得向學生收取取暖費的原則。雖然國家政策允許可以向學生收取適當的取暖費,但省政府領導從我省的實際情況出發,決定由各級財政全部承擔學校的取暖費用。三是堅持向學生收費標準和財政撥款標準同時出臺的原則。向學生收費標準為最高限額標準,財政撥款標準為最低限額標準,要求在撥款標準逐年增加的前提下,收費標準應逐年降低。四是堅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原則。各地可以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和群眾經濟承受能力,在省定標準內制定具體的標準。
“一費制”的實施,對進一步規範我省義務教育階段的收費行為,加大各級政府的投入力度,從根本上治理教育亂收費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得到了學生家長、學校和社會等方面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