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治理教育亂收費現象,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從10月8日起,全貴州省物價部門將會同教育、糾風、監察、財政、審計和新聞出版局等七部門聯合開展"治理教育亂收費"專項檢查。
此次專項檢查的範圍主要是高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小學校,向學校攤派、集資、收費的地方政府、教育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將對2004年秋季開學以來發生的收費行為進行檢查,重大亂收費行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檢查的重點是城市(含縣城)示範性(重點)中學、小學,高學和教育部門等,對群眾反映(舉報)有亂收費行為的農村中小學校,也要進行重點檢查。
“公有民辦”體制改革學校成為專項檢查的重點,貴州省物價局將對貴陽市試行的5所“公有民辦”中學和省級財政撥款的學校的收費情況進行直接檢查。各地物價部門也將會同相關部門對本地已批准開辦的“公有民辦”性質相類似的學校收費行為和管理制度進行全面檢查。
10月8日至12月8日為重點檢查階段,各級物價、教育、糾風、審計等部門將在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行政部門自查自報的基礎上,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組織人員對轄區內的大、中、小學校,以及對學校攤派、亂收費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實施重點檢查;12月8日至12月31日為整改階段。各級有關部門將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