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通過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有力地遏制了一些地方固定資産投資過熱現象,使耕地得到切實有效保護。各類開發區(園區)從清理整頓前的125個下降到目前的29個。
據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開發區清理整頓工作取得了實質性進展,一些地區設立開發區過熱和亂佔濫用土地現象已經降溫得到有效遏制。清理整頓前,全區共有各類開發區(園區)125個,經過清理整頓,保留的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開發區共29個。適時調整了供地政策,對禁止性項目停止供地,對限制性項目提高供地標準和條件。在農用地轉用和徵用審批過程中,鋼鐵、電解鋁、水泥等類項目得到了嚴格控制,停止了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條件的項目的土地供應。積極調整土地供應結構,停止別墅類土地供應,保證了房地産開發土地供需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土地價格基本穩定。
此外,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進一步落實。自治區政府相繼出臺了《招標拍賣出讓管理辦法》、《土地市場管理暫行辦法》、《土地儲備管理辦法》、《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資産管理的意見》等規範性文件,使全區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和掛牌出讓的市場秩序得到有效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