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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出臺地方政府決策程序公民可直接監督決策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4日   來源:人民日報

 用規章管住決策“拍腦袋”、執行“拍胸脯”、出了問題“拍屁股走人” 

 ■公民可直接監督政府重大決策  ■相關決策事項須聽取公眾意見

    政府重大決策靠行政首長“拍腦袋”、執行靠部門領導“拍胸脯”、出了問題相關責任人“拍屁股走人”的“三拍現象”在重慶將被有效遏制。日前,國內首個地方政府重大決策程序規定———《重慶市政府重大決策程序規定》在重慶市政府常務會議上正式通過。今後,重慶市各級決策機關、決策承辦單位、執行機構違反《規定》,導致政府重大決策失誤的相關責任人都將被問責,並依法追究其他相應責任。

  《重慶市政府重大決策程序規定》適用範圍是重慶市政府及區縣政府、政府的組成部門、直屬機構、辦事機構、派出機構等,重大決策的項目包括提出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政府規章等10大類。《規定》從提高決策水平、保證決策質量著眼,從準備、決策、執行3個方面入手,規範了“誰來決策、決策什麼、怎樣決策、決策後果”等4大決策過程基本環節。《規定》明確了決策議決、決策公開、決策評審、決策聽證、決策反饋、決策評估、決策追責等7項制度,同時還設立了決策責任、承辦責任、執行責任、專家責任及其他責任等5大法律責任,形成了政府重大政務事項決策機制的基本框架。

  “它是目前國內第一個在政府決策層面體現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地方政府令,目的是為了規範重慶市、縣及部門行政領導和決策班子的決策行為,強化決策責任,減少決策失誤,保證決策質量。”重慶市政府法制辦主任李殿勳闡明了《規定》的實質。

  重慶市經委主任吳冰説:“《規定》給政府及其部門做出重大決策時加了道‘安全閥’,作為一個部門的領導,我贊同並歡迎這個決定。過去我們在重大決策上的隨意與盲目,有太多的教訓;可以想見,《規定》的出臺必將極大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

  《規定》的出臺也獲得了山城市民的一致好評。重慶金建科電子有限公司員工王小丁説:“對涉及面廣、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規定》要求通過報刊、互聯網、電視等媒介向社會公佈,或者採取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方式,聽取社會公眾對政府重大決策備選方案的意見,並要求將徵求意見及採納情況形成報告,這充分説明政府在做重大決策時更加注重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他認為,作為政府自身變革的重大舉措,《規定》的出臺預示著政府行政方式將會有重大轉變。

  《重慶市政府重大決策程序規定》還賦予了公民直接監督政府重大決策的權利。根據《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政府重大決策方案應當停止執行或修正,可以向決策機關或決策執行機構提出質疑或建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可依法對政府重大決策及其執行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