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堅持專項治理與行風建設相結合,糾正“不廉潔行為”、“不正之風”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全省監察機關圍繞法律法規和政府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突出重點,開展執法監察。2000年至2005年6月,全省共開展執法監察5923項,查處違紀金額7.8億元,挽回經濟損失4.2億元。在積極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中,近5年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追究責任事故178起,199人分別被給予黨政紀處分。
監察機關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紮實推進糾風治亂工作,切實糾正不正之風。全省縣以上醫院已基本實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全省每年讓利於患者20多億元;實現了全省公路基本無“三亂”目標;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徵用農民集體土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清理欠款4.5億元。
針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浙江省先後對領導幹部用車、通訊工具、住房、公款出國(境)和違反規定兼任企業領導職務等問題進行專項清理。2001年至2005年9月,全省共立案查處政府部門工作人員違紀違法案件10652件,處分10288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7090人,其中地廳級幹部20人,縣處級幹部382人,1096名嚴重違紀人員被清除出公務員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