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出臺的《關於促進全省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對從事各類生産經營活動的農民申請成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只要有5個以上出資人,出資額達到1萬元以上,即可給予工商登記,獲得法人資格。相比從前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來説,山西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門檻大大降低了。
近年來,山西省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較快,全省較為規範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共1500個,會員22.2萬人,但只有533個組織在民政或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今年4月1日,本版刊登《山西: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遭遇兩難》對此予以報道,引起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時任山西省省長的張寶順批示要求有關部門提出解決辦法。
經過多次實地調研、討論研究,山西省農業部門、工商部門從山西省省情出發,將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註冊登記的“門檻”大幅降低。
過去,過高的“門檻”,使得許多已組建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對登記註冊望而卻步,成為“身份不明者”,隨之帶來權益難以保障。